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柠檬车条款入法,经济部预告新版汽车买卖定型化契约

  • 2019年07月02日 11:15:23
  • 来源:网络

  经济部预告新版汽车买卖定型化契约,参考美国法令,将柠檬车条款入法;此外,新版定型化契约中,也更新可更换、解约的重大瑕疵内容、3 天审约期,以及收取定金上限原则上不得超过总价 10%等处。

  契约中的柠檬车条款,经济部参照美国法规,规定民众购车在交付后 180 日后、或驾驶 1 万 2 千公里之后,若因相同瑕疵在保养手册所载之场所,修 4 次以上仍无法回复正常,或累积无法使用达 30 天以上,就可请求更换同型、等值新车或解除契约。

  据了解,累积无法使用日数 30 天的计算,并不包括消费者未依通知取车之期间 ,以及已提供消费者代步车,或补贴相当代步费用之回厂维修期。

  民众购车在交付后 180 日后、或驾驶 1 万 2 千公里之后,若因相同瑕疵在保养手册所载之场所,修 4 次以上仍无法回复正常,或累积无法使用达 30 天以上,就可请求更换同型、等值新车或解除契约。

  经济部表示,车辆「机能瑕疵」必须以该车辆本身能达到的程度为主,如该车辆本质上即不具备该品质者。举例来说,双方约定安装之车内影音设备本来就无法达到音效环绕功能,就不得以欠缺环绕之功能或其他主观性感受,来主张有机能瑕疵。

  而业者若有缺料、待料,期间也可选择提供消费者代步车或补贴相当代步费用,但该期间就不计入 30 日之维修累计日数内。

  业者若有缺料、待料,期间也可选择提供消费者代步车或补贴相当代步费用,但该期间就不计入 30 日之维修累计日数内。

  除了柠檬车条款外,本次也新增审约期至少 3 天;消费者携回审阅之日期为何,业者应负举证责任。另外也规定,购车定金除特别约定外,不得超过总价 10%。经济部说明,若是限量车、订制车或选配车之情形,因为是替消费者量身打造,故实务上业者多会与消费者约定高于车价 10%之定金,此为双方约定;但双方未有特别约定的例外情形下,定金不超过价金总额 10%。

  此外,更新重大瑕疵更换新车条款也经过更新,若于行驶时车辆突起火燃烧,或以下情况维修超过 2 次而未修复,消费者可主张更换同型、等值新车或解除契约,包括排档或行驶时发生暴冲、行驶时煞车失灵、行驶时突然熄火、行驶时引擎温度升高至极限,以及其他重大瑕疵,有 危害生命或身体健康安全之虞等情况。

  若是限量车、订制车或选配车之情形,因为是替消费者量身打造,故实务上业者多会与消费者约定高于车价 10%之定金,此为双方约定;但双方未有特别约定的例外情形下,定金不超过价金总额 10%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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